关于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企业合并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2021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并2021年9月7日前出具符合国资委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本项目服务经营资质与能力;

(二)近3年内未涉及负面舆情事件,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或给予警告两次(含)以上;

(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事务所信息的通告》(粤注协〔2020〕209号)中排名前二十的审计机构;

(五)近3年内未接受过被审计单位委托并为其提供过审计服务。

四、采购预算

规定每家公司最高限价¥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两家公司合计最高限价¥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向采购方领取询价文件并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东座711广金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8908591

邮箱:zhangdan@gdfae.com

(二)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A4栋二楼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20-82190337

邮箱:gfaexuzy@163.com

七、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专门的采购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供应商分别从报价、技术和商务等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得分合计最高的作为候选成交方;

(二)候选成交方经采购人有权决策主体确认为正式成交方后,成交方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清产核资审计服务协议。

 

 

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