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人投资者清退的公告

尊敬的广金中心会员: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7号)文件及《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广金中心现针对自然人投资者会员的清退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自2021年5月12日起,广金中心与所有自然人投资者解除会员关系;
     二、广金中心后续不再接受自然人投资者的会员入会申请。
     上述安排的最终解释权归广金中心所有。
     如您对自然人投资者清退安排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金中心咨询。

     特此公告。

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